服务项目 |
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证,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证 |
面向地区 |
全国 |
苏州落户政策,苏州人才引进新政策: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
(二)本科学历、中级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目前苏州和昆山适用同样的人才引进政策。昆山落户政策,昆山人才引进政策
职业定义:
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管理、 参与集体协商、劳企沟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调查、判断和分析能力较好的表达、沟通和说服能力较好的协调能力、化解冲突和应急处理能力。
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 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 年(含) 以上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ꎬ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
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
相关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