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证,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证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是: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工)、二级(技师)、(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四级/ 中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 以上。
(2) 取得技工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高等院校本或相关在校生。
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
相关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